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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执法让她感受司法温暖

  发布时间:2012-06-21 15:11:33


   逃婚4年回到法院起诉离婚,才知婚姻早已解体,况且自己还是法院一直查找的被执行人。6月20日,一场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新乡县法院执行干警徐治的耐心调解下,终于达成和解协议,也使得这起历经4年的案件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2006年5月,新乡县朗公庙镇农民原某与路某经人介绍登记结婚。俩人结婚不到一个月,原某在和路某大吵一架后不辞而别,从此便没有了音讯。原某的父母对女儿的行为很是恼火,遂与原某断绝父女关系。时隔不久,路某向法院提起诉讼。2008年4月,法院按照庭审程序判决双方离婚,原某返还原告彩礼钱8000元。判决生效后,路某于同年8月向法院申请执行。负责办理此案的执行干警徐治认真分析了案情,找到原某的父母和其他亲人,确信被执行人原某已赴外地打工。再者,原某的家人表示他们已经断绝了任何关系,原某的任何事都与原家无牵连。原某的外出和原家人的绝情使案件一度陷入困境。但徐治并没有放弃对案件的执行,他利用执行其他案件的机会,顺便拐弯到原某家做做工作,慢慢地使原某父母的态度有所缓解。

再说原某在外打工4年之久,今年5月初回家处理自己的婚事,当她到法院起诉离婚时,方知自己已被法院判决和路某离婚。执行干警徐治得知原某回到家中,便及时找到她。这几年原某在深圳一家公司打工,收入勉强能解决温饱。徐治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向她说明了不履行判决义务所要担负的法律责任。按说此案件如果强制执行固然可以促进案件执结,但原某孤立无依,在外生活也很艰辛,再者父母从心里还是不肯原谅她,如果强制执行会把她推向生活的绝境。思来想去,执行干警徐治将原某目前的状况告知给了申请人路某,让他多想想原某的处境和他们失败的婚姻,希望申请人从实际出发,放弃一部分权利,力争达到案件执结,化解好双方的纠纷。

    6月20日这天,双方当事人都来到了法院,案件调解也从上午9点一直到晚上10点。期间,徐治饥了啃个烧饼,渴了喝口水。经过他不懈地劝说,最终感动了路某和其家人,他们也原谅了原某。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被执行人原某一次性支付彩礼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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