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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基层三十载 情系于民铸法魂

新乡县法院七里营中心法庭王乃成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09-08-18 17:52:12


    王乃成还专门制作了一块“告示牌”挂在法庭门口,写上某个案件的开庭时间和法官的去处,尽量不让农民多跑趟。三十年的法庭工作,他与民同喜,与民同忧。每天骑着车子走街串巷,所到之处人们都亲切地叫他“老王”,正是多年的乡村法官路,走出了他与老百姓的一片情。正是如此的情怀,1999年法院给法庭配备了三轮摩托车时,他还照样骑着自行车进村。2003年,当地七里营镇政府给法庭配了一辆轿车,每到下乡办案时,他还是骑着自行车。

    2000年,新乡县法院组成了两个中心法庭。时年已50岁的王乃成主动请缨,到七里营法庭做了一名审判员。面临着比过去更复杂尖锐的矛盾、更大的工作量,他对年轻干警说:“基层法庭是锻炼人的好地方,要吃得苦,耐得劳,才能快速成长。”在案件分工上,他常对庭长说,你外边的事多,把不好的案子给我分点。与他共过事的干警都说,老王干的是审判员的活,操的是庭长的心。2003年。王乃成听村里人反映说,一些赡养案件在判后得不到履行,老年人还是照样没人养活。他翻出法庭判过的几起案件,骑上车子到村里进行了回访,发现情况基本属实。他找到庭长如实说明了情况,制定了农村赡养案件回访制度。对判后的农村赡养案件进行定期回访,深入当事人家里了解判决内容是否得到了落实,是否出现了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了办案质量,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几年来,他和法庭干警共回访当事人100多人次,有效地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审理案件的时候,王乃成无法避免会遇到人情案、关系案,但是他从来都不为所动。有些当事人通过他的亲戚、朋友请他吃饭来拉关系,知道情况后,他就会劝说当事人,打消他们的念头。遇到难缠的当事人,他会找个机会抢先把吃饭的账付了,然后走人,不留一点口舌。人们都说,想找老王拉关系那是比登天还难啊。一次一个当事人给了他1000元钱,他说,我有工资收入不缺钱,要了你的钱,我就对不住自己的良心。”

                                               痴心调解  化矛盾促和谐

    在工作中,王乃成认为法庭是审判的前沿阵地,法官要贴近群众、了解群众、和群众成为朋友,才能更好的将案件审理好、调解好。在二十多年的法庭工作中,在每个案件审理之前,他不辞艰辛走村串街寻找当事人,和双方当事人谈心,了解他们心中的结,然后耐心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为他们打开“死结”,使他们互谅互让,消除对峙情绪。如在一起审理离婚案件中,被告王某收到李某起诉书后,王某拿着菜刀跑到李某的娘家,欲同李某拼命,并威胁李某说: “你想离婚,除非你死了!”到得这个消息后,王乃成及时赶到村里,找到了王某,并与其促膝谈心,在与当事人调解和好无望的条件下,使双方心平气和地达成了离婚协议,圆满地解决了此案。事后,王某找到王乃成说,多亏你及时提醒,使我没做傻事,婚姻虽然没有了,但我心里没有啥遗憾。在他和全庭同志的努力下,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他所在法庭的调解率在法院一直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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