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步行健身,却突遇车祸受伤,这飞来的祸事让路人吴某、谷某哭笑不得,而新乡县人民法院法官受理案件后不等、不靠,积极与事故各方当事人联系,悉心疏导矛盾,迅速将祸事调停。
2016年11月18日,范某、周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相撞,导致正在步行的路人吴某、谷某受伤,2017年1月中旬二伤者分别向新乡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双方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赔偿份额划分需将两案件并案处理,却因伤者吴某伤情较重,正在进行伤残鉴定,导致两案件一时间均无法开庭审理。为了能让谷某早日拿到赔偿款,在其案件审理期间,新乡县法院交通巡回审判法庭的法官不坐等开庭,而是根据县交警队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范围,提前介入,积极协调事故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告与四被告方就赔偿款数额达成了协议,谷某获赔19000余元。
4月20日,在承办法官的督促下,被告人范某将赔偿款如数交到伤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