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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还款房产被封 惩治失信群众喝彩

发布时间:2018-07-05 11:45:08


    7月2日下午5时许,新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新乡市某制衣公司名下四套房产实施查封。新乡县法院重拳打击失信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举措受到当地群众的连声喝彩。

    2005年至2013年间,新乡市某制衣公司因需要资金,分七次向陈某借款共计120万元,约定月息一分七厘,张某三为借款担保人。因该制衣公司未如期归还借款被起诉,新乡县法院审理后支持陈某诉请。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依旧未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朱某在电话中表示正在筹款之后便不见踪影。6月11日,执行法官向该公司及担保人张某三下达传票,要求两人按照指定时间至法院执行局,并通过短信方式向两人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文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但二人丝毫不为所动,自以为能躲掉“风头”。然而,诚信易失,义务难逃。维权与执行并没未因此停止,新乡县人民法院鉴于被执行人的躲避行为,作出(2018)豫0721执586号执行裁定书,将该公司名下的四套房产依法予以查封。

    查封现场人头攒动,执行法官以案说法,借机向围观群众解释和宣传拒执罪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传达了全国法院上下齐心打击拒执、惩治老赖的决心,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诚实守信、遵法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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