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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人民法院 关于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执行和再审立案不再提交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2 12:55:20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上级法院政策部署,依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79日印发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执行和再审立案不再提交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的通知》豫高法【2021160号文件精神,自即日起,当事人向本院申请执行和再审立案时,不需要再提交裁判文书生效证明。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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