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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善意执行有温度 护航企业促双赢——新乡县人民法院不一样的“豫剑行动”

发布时间:2023-05-16 16:09:23





新乡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主动担当作为,巧妙化解执行难,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5月15日,新乡县人民法院开展豫剑执行——涉营商环境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是贯彻落实河南省高院和新乡市中院关于豫剑执行专项执行行动要求的具体实践。新乡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成员全程参与执行行动。为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新乡县法院特别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媒体记者全程见证、监督本次执行行动。

本次行动聚焦6起涉企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坚持执行强制性与善意文明理念的有机统一,努力确保执行结果有力度,执行措施有法度,执行过程有温度,推动胜诉当事人权益保障和中小微企业纾困双赢,切实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法律庄严也有温情相伴,每到一处,干警在执行过程中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规范执行程序,耐心讲解有关强制执行的严肃性和严重性,劝导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也会倾听被执行人切实诉求,让当事人感受司法温暖。针对一些正在良性运营资金暂时有困难的企业,如果贸然进行财产处置,机械地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企业的银行账户,无疑会让本就经营困难的企业“雪上加霜”。面对这种情形,执行干警们一方面向申请执行人说明被执行企业的状况,争取宽限时间;另一方面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劝说其企业生产固然重要,但诚信经营才是企业的“金字招牌”,希望其善意执行,换来企业诚信履行。积极做双方当事企业的工作,力促达成和解。

据了解,这次集中执行活动是新乡县法院能动司法服务新乡县发展大局的一项举措,全体执行干警以涉民生、企业、金融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为重点开展,亮出执行利剑,打出了执行声势,彰显了司法权威,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影响,将善意文明、规范高效贯穿办案始终,营造了良好营商环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新乡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新伟表示,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贯彻“企业有所需,司法有所为”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主动回应企业司法需求,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努力营造尊商、重商、优商的良好氛围。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效果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为新乡县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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