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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案结事了”,远不止“说说”那么简单

发布时间:2023-06-21 15:19:52





从事宣传工作的过程中,时常会看到“经过努力,最终调解成功,实现案结事了”等话语,简单一句话,就概括了案件的处理结果。后来,当我旁观一场案件的调解后,更加深刻认识到,要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远不止“说说”那么简单,每一个“案结事了”的背后都是“人生百态”的真实写照。

“出院后七个子女都不管我,法官你给评评理”。一位老人用略带嘶哑的声音喊道,怒气就像这炎热的天气一样,一点就燃。而对面坐的,正是审理这起案件的承办法官刘卓斐。

这是一起赡养纠纷案,原告已经84岁高龄,缺乏劳动能力,老伴辞世后,生活更加不便,先后成家的七个子女却因赡养问题产生矛盾,老人无奈之下,将七个子女告上法庭。

“我含辛茹苦把他们抚养大,现在不让我往家里住,也不给我钱花。”

“过年了都没一句问候,把我接到养老院后就不管了。”

老人依然用声嘶力竭的声音吼道,尽情地宣泄着对子女的不满,说到动情时,还不时留下心酸的眼泪。

而刘法官面对老人的倾诉和不满却没有说一句话,只是认真地倾听。

刘法官认为,“处理家事案件要有同理心,要给他们充分表达和诉说情绪的出口,认真听取他们诉求,让他们把不满宣泄出来,情绪就小多了,也会对我们更加信任”。

家事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除了法律约束外,还交织着情感纠葛和伦理道德,处理家事案件,也更加考验法官的能力和智慧。

由于老人和子女间已经产生裂痕,“面对面”调解势必会让双方对立情绪蔓延,为了尽量避免双方见面后的“剑拔弩张”,刘法官将老人的子女叫到了法院。

“我们兄弟三人轮流照顾8年,需要他们四个女儿来一起分担。”

“一百二百同意,再多不出,老人有病不再管,报销后的医疗费用可以出。老大和三儿子得到的财产多,应该分担多。”

几个子女在一起“各说各有理”,争论的喋喋不休,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刘法官决定逐一做工作,与他们推诚置腹谈话,充分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合理诉求,争议焦点,法律释明的同时融入了情感道德和公序良俗的劝说,帮助他们理清“经济账”和“法律账”。

我知道,这不止是一次调解的过程,更是一次“亲情修复”的过程。

最终,在平衡各方利益和照顾当地社会风俗的基础上,刘法官确定了“老人在儿子家轮流居住,女儿轮流照顾”的赡养方案,老人和七个子女均表示同意。

刘法官认为,“处理家事案件要有耐心,由于家庭关系的复杂性、敏感性,各个家庭成员受个人情感、责任的影响也大相径庭,只有耐心的分析每个人的家庭情况和合理诉求,才能增加调解的成功率”。

这天,老人来到法院申请撤诉,我心想,这起赡养案件终于要告一段落了,刘法官却说还要等等,她随即联系了老人的二儿子,询问老人目前生活状况,在确认老人已被接回家且生活的很好的时候,才准许老人撤回起诉。

几天后,刘法官联系到老人住所地的村干部,再次确认了老人目前生活状态良好,刘法官欣慰的说道,“请你继续关注老人的生活状况,如果有问题请及时和我们联系解决”。

刘法官认为,“处理家事案件要有恒心,家事案件往往周期长,易反复,为了避免案件再次流入诉讼程序,做好当事人的跟踪和回访尤为重要,也能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

“案结事了”,“结”的是当事人的矛盾,“了”的确是当事人的心愿,“案结事了”的背后,更是蕴含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美好期待,作为司法工作者,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融入社会治理,用法律温情呵护人间冷暖,让矛盾能够预防,冲突能够化解,群众能够满意,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刘法官认为,“处理家事案件要有恒心,家事案件往往周期长,易反复,为了避免案件再次流入诉讼程序,做好当事人的跟踪和回访尤为重要,也能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

“案结事了”,“结”的是当事人的矛盾,“了”的确是当事人的心愿,“案结事了”的背后,更是蕴含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美好期待,作为司法工作者,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融入社会治理,用法律温情呵护人间冷暖,让矛盾能够预防,冲突能够化解,群众能够满意,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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