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人民法院
关于服务保障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两心(新)带两园”的重要战略指示精神,以心连心化工集团、新亚纸业集团为依托,积极融入“双擎带动”和郑新一体化战略,统筹推进化工园区和智能装备制造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人民法院在依法服务园区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相关举措,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园区建设,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 “两大园区”建设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战略部署落地落实。要把服务保障园区建设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创新举措。
二、目标任务
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园区战略部署上来,确保园区建设推进到哪里,法院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法院服务就保障到哪里,为园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力量。
三、工作组织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园区建设工作水平,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合力,成立新乡县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园区建设专项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妍丽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赵新伟 党组成员、副院长
组 员:崔纪元、刘卓斐、许斌、高敏、王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成 员:李正杰、李小圣、马文雅、赵英剑、马祥锋、王振华
四、工作内容
(一)牢固树立依法平等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
1.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办案理念。始终坚持依法保护原则,准确把握国家法律和司法政策的精神和原则,依法处理涉及园区的各类案件。
2.依法正确审理涉及园区市场主体的刑事案件。依法打击侵犯各类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农业企业违法犯罪,妥善办理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推广和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案件,支持和保障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3.依法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审理园区市场主体相关的买卖、金融借款、委托、融资租赁、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保护各类投资主体的合法权利。
4.依法准确审慎适用民事强制措施。依法规范适用保全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产,依法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民事强制措施。
5.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园区市场主体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审理行政协议案件,妥善审理政府招商引资合同纠纷案件、政府采购、委托拍卖过程中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件,落实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待遇。
6.加强与行政机关协调配合。做好园区涉企业行政案件的筛查、审判、执行等工作,在党委领导下,与行政机关协调配合,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二)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完善便利化诉讼服务
1.推进法院工作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深度应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动诉讼服务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有机结合。
2.建设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强化现代信息技术在多元解纷领域的深度运用,运用好在线调解平台,打造线上、线下同步运行、规范高效的诉讼、仲裁调解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
(三)加大司法公开,增强透明化审判程度
1.持续提升司法公开水平。依托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四大司法公开平台”,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为公众参与司法和网络空间治理提供便利,进一步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取新闻发布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全方位、高频率、深层次地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创建营商环境特色品牌,切实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引导企业妥善面对纠纷、合理规避风险,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同时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与交流,提升宣传工作的知名度,增强人民群众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的责任感。
(四)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商事审判执行成本
1.严格执行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诉讼文书送达、案卷移送的期限规定,严格规范上诉、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提审、分案等上下级法院、各院立案部门与审判业务部门之间卷宗移送的期限和流程,全面提高案卷移送工作效率。
2.严格控制案件审理期限。除审限变更经审批外,案件的审理期限不得超过审判流程系统设定的法定审限。
3.加强审判环节繁简分流。不断优化送达、庭前准备、庭审、裁判文书制作等各环节的繁简分流工作机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到该繁则繁、当简则简,努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最大的法律效果。
4.强化执行刚性约束。不断提升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智能化水平,对执行立案、执行流程、执行标准、执行案款案款严格管理,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缩短案件执行周期。
(五)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调研成果转化
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审判执行工作开展调研,及时发现、培养、推广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进一步提升调研载体的质量、传播范围和影响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问题,有的放矢作出决策,研究破解园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促进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司法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六)精准、能动为园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
1.搭建“法企平台”。在服务园区内设立法官联络站,深入研判、把握园区建设进展和司法需求,找准服务切入点和结合点,向企业提供精准普法、政策解读、法律咨询,维权指导,风险防范预警、矛盾纠纷化解、诉讼绿色通道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司法服务。
2.加强合法性审查。围绕园区涉企项目,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好涉园区民商事、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3.提升园区法律服务质效。畅通司法服务渠道,针对园区诉讼案件,安排专人负责诉讼引导、风险告知、判后答疑,引导企业正确行使诉权,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园区建设法律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法官也将常态化“进站坐诊”,定期“上门问需”,帮助企业查堵漏洞、防范风险,让更多纠纷解决在诉前,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4. “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走访调研以及召开企业家座谈会、邀请企业家旁听庭审等活动,主动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经营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