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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指挥中心主导下的事务专员机制

发布时间:2023-03-18 20:41:40




 

新乡县人民法院

关于执行指挥中心主导下的事务专员机制


新乡县人民法院按照最高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五年纲要》、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和省高法院、市中院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新乡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下设执行初次接待窗口、集中制发法律文书专员、集中线上查控专员、集中网拍专员、集中线下查控专员以及卷宗管理中心。

二、初次接待窗口由两名工作人员组成,位置紧邻执行立案窗口,负责申请执行人的初次接待工作以及纸质卷宗移送卷宗管理中心的工作。

三、集中制发法律文书专员由两名执行干警组成,负责文书的制作与送达。

四、集中线上查控专员、网拍专员各由一名干警负 责,对新立案件进行网上查询及控制、提起拍卖程序,同时两人负责线下财产的查控。

五、繁简分流由执行局内勤负责,将案件分成速执案件、普执案件、特执案件、一次有效执行案件,事项委托由执行局两名内勤集中办理。

六、集中网卷宗管理中心由三名工作人员组建,设置 专门房间存放执行卷宗,责对提交卷宗纸质及时扫描上传、归档。






新乡县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7日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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