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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亮剑】“租赁”不是挡箭牌 强制腾房动真格

发布时间:2023-07-16 11:49:14




法拍房“腾退难”问题,是财产处置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难点和堵点。违法占有人拒不搬离法拍房的行为不仅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对法律威严的挑衅。714日,新乡县人民法院针对一起金融借款合同案件进行强制执行,牧野区法院接到协助执行委托后,指派五名经验丰富的执行干警赶赴现场鼎力协助,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一商铺进行强制腾退。为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活动现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等相关人员监督见证,并委托公证处依法对屋内物品进行登记公证,保证了此次腾房行动程序合法,公开透明。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新乡新中农商银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对被执行人赵某、娄某名下位于新乡市某小区的商铺享有抵押权,因两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农商银行申请法院对抵押物进行司法拍卖,并对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执行过程中,法院对涉案商铺进行网拍,因无人竞买最终流拍,申请执行人农商银行同意以第二次流拍价抵偿被执行人等额债务,但有案外人长期在此占有并经营,难以实现交付。

 

经调查,涉案商铺目前由张某等四人于房屋抵押给新乡新中农商银行后租赁并实际占有经营。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多次来到该商铺,通过释法明理,劝导张某等人能够主动搬离,并给予其充足的腾房时间,执行干警的良苦用心始终没能说服张某等人,面对一次又一次的腾房公告,张某等人始终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拒绝搬离,后张某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经审理查明,依法驳回了其异议申请,经复议和申诉,张某的异议请求均未得到支持。后执行干警再次找到张某等人,希望其能尊重生效裁定,尽快办理,解除占有,但张某等人始终以“租赁”为由无动于衷,继续经营。


为了尽快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新乡县法院决定对该商铺采取强制腾退措施。考虑到案情特殊,占有人抵触情绪较大,为确保此次行动顺利开展,新乡县法院执行局召开行动部署会,制定了详细的行动预案,提前进行人员分工,对各种细节和突发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制定解决方案,并联系好搬家公司、开锁公司、急救人员、公证人员等相关人员提前到场,确保腾房行动顺利进行。

 

执行现场

 

148时,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赵新伟做简短而有力的动员讲话,他要求,全体执行干警要以此次集中腾退行动为契机,依法用足用活各种执行措施打击违法行为,全力营造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的金融环境,用扎实的执行成效向胜诉当事人交出满意答卷。

 

“出发!”30余名执行干警闻令出发,赶赴腾房现场。


执行干警抵达现场后,拉起警戒线,张某等人上前阻挠,干警立即上前向其释法,对其妨碍执法行为义正言辞提出批评,张某等人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下,逐渐收起了先前的蛮横态度,配合执行工作。打开门后干警鱼贯而入,迅速按照执行预案各司其职,指挥组、交付组、警戒组、公证组、机动组、宣传组分工有序,通力合作。外围警戒、清点物品、登记造册、现场公证、张贴封条、视频拍摄、全程监督,经占有人确认后,组织将物品转运至指定地点暂存,整个过程井然有序、公开透明。期间,执行干警还不忘向在场人员传递法律的强制性和善意执法理念,也促使张某等人放下抵触情绪,主动配合。最终,在历时近12个小时后,将房屋顺利腾空并交付农商银行,行动圆满结束。

 

见证执行的代表委员们表示,此次腾退行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司法权威,展现了县法院执行干警敢于担当、执法为民的优秀品质和职业精神。通过此次“零距离”参与行动,也让他们感受到了执行工作的艰辛和困难,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为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协助法院执行的良好氛围做好宣传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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