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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法院采取“五项”措施 提高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09-10-29 15:37:02


    2009年10月28日,新乡县法院召开院务会,在通报各庭室1-10月的审判质效运行情况的基础上,针对落后庭室的具体情况查找原因,提出了五项具体措施,努力提高全院的审判质效。

    一是严格诉讼信息录入,规范案件管理。要求各庭室书记员严格按照市中院有关案件卡片填写的规定进行诉讼信息录入,坚持由法院审管办每月进行抽查通报,通报情况计入各部门审判质效得分,确保全院案件信息卡片填写的准确、规范和完整。

    二是完善讲评例会制度,提升审判水平。全院各部门每周开展一次“一读三评”活动,由庭室定期解读本部门审判质量和效率指标数据,及时对案件审理进行督导;每月月初召开全院大会,对上月作风纪律、审判执行等工作进行小结,适时发现问题,改进方法,提升全院的审判工作水平。

    三是加大积案清理力度,要求限期审结。法院审管办根据审判质效评估体系中的数据,逐一清理长期未审结案件,要求所有未结案件的承办人找出未结原因,逐案进行汇报,并制定结案计划,对不能按期结案的,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相应方案。

    四是明确审判工作重心,提高执行效率。法院针对执行案件的质效评估得分低、在全市排位靠后的情况,把提升执行案件质效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调查,在合理合法的限度内强化强制执行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执行积案清理和严厉惩治拒不履行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老赖绝不手软,尽量提高案件的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同时加强对执行案件中中止、鉴定、公告、拍卖和变卖环节的监控,增强执行过程的透明度。

    五是签订审判责任状,加强管理职责。审判一线正职负责人代表本部门干警表决心,下狠心,立下责任状,对审判人员开展岗位目标二级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务必使部门的各项审判质效数据全面合格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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