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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问题起纠纷  温情调解护民生

发布时间:2026-09-09 10:45:02


入夏以来,冷饮饮品进入消费旺季,食品安全类消费纠纷也随之增多。近日,新乡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通过耐心释法,高效化解消费者与商家的矛盾,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6 年 5 月,市民小马在辖区某餐饮店花费 19 元购买奶茶一杯,饮用途中发现饮品内有活体虫子异物。小马立即停止饮用,通过拍摄照片、视频完整留存证据,并第一时间与商家沟通维权。因双方就赔偿数额始终无法达成共识,协商陷入僵局,小马遂诉至法院,要求商家退还 19 元货款,并赔偿损失 1000 元。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标的额小,但若直接判决,既难以彻底消解双方对立情绪,也不利于商家查摆经营管理漏洞。秉持实质解纷理念,法官决定先行组织调解。调解之初,商家对责任认定存疑,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承办法官一边向商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关于惩罚性赔偿的相关规定,一边梳理同类生效判例供其参考,清晰阐明裁判尺度与法律风险。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引导,商家最终认识到自身饮品制作流程存在操作不规范、卫生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同意按照小马诉请全额赔偿,当场将货款与赔偿款转账至小马账户。小马收到款项后,当庭提交撤诉申请,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该案的妥善处理,既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督促商家规范经营,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新乡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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