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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查控破局 履约案款到位

发布时间:2026-08-24 11:07:27



近日,新乡县人民法院通过延伸财产调查范围、冻结被执行人配偶账户等强制措施,成功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全部义务,高效执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切实兑现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执行的威慑力与公信力。

欧某与裴某因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裴某应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前一次性退还欧某房屋定金 35000 元;若裴某未按期足额履行给付义务,欧某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生效后,裴某却未按协议约定履行给付义务,欧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启动线上财产查控程序,对裴某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网络资金等各类财产线索进行全面排查,但未发现足额可供执行财产。

为打通执行堵点、维护胜诉权益,执行干警通过对案情进行细致研判,依法将财产调查范围延伸至被执行人家庭共同财产。经依法核查确认后,执行干警果断对裴某配偶名下的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账户冻结后,裴某切实感受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财产处置受限直接影响家庭正常生活开支,其逃避执行的心理防线彻底被突破,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全额履行案款。当日,裴某便将全部执行案款及执行费足额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该案充分体现执行工作中财产查控的灵活性,对家庭相关债务,在符合法律规定前提下,拓展财产查找范围,用好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打破被执行人“躲、拖、赖”的侥幸心理,既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债权及时实现,同时也节约司法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责任编辑:新乡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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