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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 法院迅速贯彻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0-03-02 09:32:55


    3月1日,新乡县人民法院组织院党组成员、院中层正职收听收看了河南省高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结束后,我院迅速行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李树新任组长,副院长魏军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小组成员,设专项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立案庭。该院制定了相关措施,保障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贯彻落实。

      一是本院各庭按要求排查,逐案建立台账,摸清底数,查清情况,分析拖欠原因,因案制宜,因案施策,穷尽一切手段和措施,充分及时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对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合同纠纷、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 将认真严格地落实诉讼费用缓减免制度,保证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要在公正的前提下,力求做到“三快”。一要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快立。在立案环节,设立农民工绿色立案窗口,建立立案审查、登记、诉讼费收取“一站式”服务,让农民工不出立案大厅就可办完所有立案手续。二要在审判环节,设立由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的农民工案件审理小组,尽量用简易程序审理,使案件快审快结。三要在执行环节,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丰富手段,快执。针对正在执行的8起案件,将院执行局开展集中专项执行行动。采取法律允许的一切手段,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多做工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得到限期执结,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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