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新乡县法院积极开展清收盘活农信社不良贷款活动

  发布时间:2010-04-21 16:29:14


   为深化农信社改革和推进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自2010年4月8日始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清收盘活农信社不良贷款活动。

在4月8日新乡县召开清收盘活农信社不良贷款工作推进会之后,新乡县清收盘活农信社不良贷款工作组第四清欠小组由我院副院长孟令启任组长、立案庭庭长冯新源、民二庭庭长田伟、执行局副局长窦旭春等人组成,负责全县信用社立案未判决、胜诉未执行、执行未清结和准备起诉的贷款。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副院长孟令启传达学习上级清欠工作相关政策和要求,及时部署,并制定了活动方案。院长李树新强调了以下五点:(一)认真逐案排查,摸清底数,由立案庭庭长冯新源负责对现有案件和新立案件的总协调。逐案确定包案领导。实行逐案制定方案,因案拟定审执措施,确保案件及时办结、执结。(二)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制度。对清收不良贷款案件立案庭要放宽立案条件,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对不复杂的案件,做简易化的程序处理,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就地解决;复杂、重大的案件移交民二庭审理。民二庭抽调专门力量,深入到各乡镇开展巡回审判,所有新受理和正在审理的案件,坚持公正与高效原则,优先快审、快结,尽可能在一个月内审结,需要延期审理的必须经院长批准。同时执行局将开展集中执行、突击执行活动,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力度,采取一切执行手段,形成执法合力,优先从快执结,所有新受理和正在执行的案件要尽可能在三个月内执结。(三)加强制度创新,构建长效机制。要完善盘活不良贷款案件办理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力度,调动各方力量,及时掌握、汇总进展情况,每周上报信息,合力完善盘活不良贷款。(四)造大声势,扩大宣传,营造良好的清欠氛围。及时制作宣传板块,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走出去巡回宣传,逐户登门向不良贷款户、担保人发放法律宣传单,让其认识到欠债不还应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政策攻心,促使贷款户主动归还贷款。(五)借市县关于清收盘活农信社不良贷款活动这一东风,集中时间和精力,排除一切干扰,突破一些积案,力求取得明显效果。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