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法院切实推出五项措施,努力构建起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实行中层干部成员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位中层干部联系一个人民调解工作点,每年至少用3个月的时间走访调研,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二是实行人民调解员工作日志制度。要求人民调解员详细记录工作情况、体会和经验做法,作为定期交流和与法官交流沟通的材料,并与法官联合开展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三是实行不定期走访回访制度。经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群众,法院随机抽取再予以走访,全面、客观听取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感受。四是建立人民调解员人才库制度。对每位人民调解员都建立个人档案,详细记载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等,做好后备人民调解员的发现、培养、转正等工作,保持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五是实行全员绩效考评制度。制定调解员个人绩效考评标准,每年底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并装入个人业绩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