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法院开展“转作风、树形象”活动以来,对法院工作从制度完善、人员管理、工作作风、车辆管理、督查通报等方面对干警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使法院各项管理得到有效加强,干警工作作风得到明显转变。
一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日常工作纪律、警车管理、会风会纪、庭审纪律等管理制度,努力堵塞管理工作漏洞,形成一整套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管理体系。同时,改变以往签到方式购买了一台指纹机,改用指纹签到,较好地规范了签到秩序。 加强对机关干部的工作效率和效果的监督检查,并形成督查通报,彻底改变低效率现象。
二是严肃整顿活动,转变作风。紧紧围绕法院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队伍管理、车辆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并针对个别干警责任不心强、纪律涣散、工作作风漂浮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严肃查摆,转变队伍中存在的“疲、懒、散”现象。
三是严格督查通报制度,严肃责任追究。办公室与纪检监察室成立联合督导小组,不定期对干警日常工作纪律、庭审纪律、警车使用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直接通报。对于被通报两次以上,严格按照有关条规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