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法院在“转作风,树形象”活动中,通过“五措施” 规范庭审秩序,使全体干警真正让纪律作风和规范化理念内华于心、外践于行,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一是狠抓庭审细节,整改庭审作风,注重司法礼仪,切实转变庭审作风。院领导不提前跟审判员打招呼,随机抽选听庭,着重排查审判员在庭审中的举止是否端庄、语言是否文明、态度是否严肃、着装是否规范、庭审中是否存在使用通讯工具、在法庭内是否有抽烟、随意离开审判席、随意变更开庭时间等与审判工作相关的作风问题。
二是旁听指导庭审,增强庭审驾驭能力。针对法官驾驭庭审能力不强,归纳诉争焦点欠准确,合议庭成员分工不明确等问题,通过院长、庭长旁听庭审、庭长示范开庭、强化合议庭职责等举措,稳步推进庭审能力的提高。
三是完善庭审设施,搞好后勤保障。查审判场地、设施情况,看国徽悬挂、审判桌椅摆放、场地安排是否规范、整洁、安全;针对庭审中座牌不整齐、清洁卫生不好、灯光照明昏暗等问题,切实加强庭审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在现有条件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满足庭审的需要,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
四是审判监督庭组织开展庭审考评、庭审观摩活动。全面实施规范化庭审考核,严格执行法庭管理、庭审程序、庭审作风等8个庭审规范化制度,要求审判业务部门定期组织审判人员进行庭审观摩,互相交流心得,总结感受,以进一步提高庭审水平和作风,对审判人员的整个庭审活动进行量化打分,并将考核成绩纳入法官业绩档案,作为评先评选及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继续坚持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案和存在瑕疵的案件。
五是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部门将开展整顿活动的基本情况、查摆出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原因分析、对策和整改措施等逐项上报,纪检、监察、政治部组成庭审作风检查组,每周对全院所有庭审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庭审不规范行为,如实通报,限期整改,严肃查处;监察室针对庭审作风建设的投诉和来信来访跟踪督办,反映一起查办一起。如经查属实,则根据规定严肃处理,力争使规范司法行为成为每位干警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