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法院从抓理论学习、抓实践活动、抓作风转变入手,着力强化干警司法作风建设,真正把司法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行使审判权,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努力塑造良发司法形象
一是抓好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院党组中心组带头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并开展讨论交流学习体会,重点学习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和省高院有关要求。教育干警紧密联系各自工作实际,深入领会司法作风建设在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司法作风问题对司法公信建设的严重影响,深刻认识人民群众对改进司法作风的高度期待和迫切要求,增强改进司法作风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二是重温各项制度规定,打牢规范司法行为基础。该院组织干警重新学习《廉政准则》、《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最高院“五个严禁”等规定,对照查找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管理等权力运行环节的风险点,加强对自身的约束。与此同时,对司法作风、警车管理等各项廉政规定和严守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好突出问题。
三是积极开展实践活动,深化教育效果。该院着眼满足社会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涉法需求,增强司法服务活动维民权、惠民生、解民难效能,开展“法官进村庄、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深入田间地头立案、开庭、调解,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困惑、现场办理立案手续等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对审结的部分民生案件进行跟踪回访,搞好跟踪服务。在服务企业上延伸非诉服务,建立法官联企机制和推行法官回访涉案民营企业活动,听取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着力改进服务企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