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上午,新乡县法院在院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该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郭良豪作了动员讲话,县委第四督导组组长、县人大副主任王红卫就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院党组书记、院长郭良豪在动员会上指出,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在司法领域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强化司法为民宗旨。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 以深入贯彻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认真落实“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为着力点,以改进司法作风为重点,对全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报告主要从四大方面进行了的动员部署。郭院长强调:第一要通过活动的开展,教育引导全院党员干警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保持司法廉洁,真正做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第二要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扎实整改存在的问题,要在五个方面下功夫:一在促进司法公正上下功夫;二在促进司法为民上下功夫;三在促进司法公开上下功夫;四在改进司法作风上下功夫;五在实现司法廉洁上下功夫。解决“四风”问题,贵在认真、贵在行动、贵在自觉、贵在效果。第三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深入查摆、积极整改,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找出来,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第四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深挖根源、触及灵魂,切实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效果。第五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教育实践活动既要立足当前,下大力气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以法治思想和法治方法抓制度建设。对行之有效的制度要继续坚持下去,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抓紧修订完善。要把制度约束作为刚性约束,用制度规范行为,打造好的作风、好的队伍。
王红卫组长提出了认真搞好教育实践活动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准确把握要求。要全面准确吃透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精神实质,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委会议精神,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三个必然要求”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深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中央、省、市、县委和县法院党组的部署要求,贯穿活动的始终,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上。二是要认真组织实施活动。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法院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克服不以为然、消极应付、等待观望等各种思想障碍和畏难情绪,增强使命意识,树立担当精神,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要采取务实管用措施,认真借鉴第一批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把规定动作抓到位,同时结合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用好活动载体,把自选动作抓扎实。活动中,要以整风精神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同做好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完成各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在推进中心工作中深化活动,借活动之力破解工作难题,把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用审判工作发展成效检验活动成效。三是切实做好督导工作。第四督导组将全员参与,全面监督我院活动的全程,力求活动顺利过关并取得明显成效。王红卫组长表示,督导组将按照县委的要求,紧紧依靠法院党组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督导工作职责,坚持以好的作风抓督导,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当好法院党组开展活动的有力帮手。
最后,郭院长要求:县委第四督导组组长王红卫同志作的重要讲话很重要,对我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全体党员要进一步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态度,并决心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县委督导组的部署要求,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以扎实稳健的作风,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开展,使我院的工作水平、工作作风、整体素质有新的提升,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全省县的社会稳定、科学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