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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结果评出

发布时间:2014-11-18 11:05:30


昨日上午,记者从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我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结果评出,新密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张慧等同志为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确定67个政法单位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166名同志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在新闻发布会前,谢伏瞻省长代表省委、省政府亲切接见了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代表,并进行了座谈。

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承先在新闻发布会上,代表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就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情况向大家通报。

李承先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切实推进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树立全省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全面推动平安河南建设,推进全省政法稳定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在全省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了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对2010年至2012年全省政法队伍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同志对表彰工作高度重视,要求认真严格做好评选工作,并多次作出批示和指示。2014年1月6日,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评选表彰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的通知》,评选工作正式启动。

在评选过程中,省委政法委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坚持“面向基层、优中选优,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活动。《通知》下发后,省政法各单位和各省辖市委政法委经过逐级评选、组织推荐、审核把关等程序,共推荐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100个,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0名。省委政法委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先后多次征求省综治办、省政法纪工委、省政法各单位、省信访局以及当地纪检、综治、信访等部门的意见,对推荐对象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经两次省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并与省人社厅研究,确定了67个政法单位和166名政法干警为拟表彰对象。

在推荐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的基础上,省政法各单位和各省辖市委政法委择优推荐了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候选对象23个、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候选对象23名。按照评选表彰活动程序,省委政法委在《河南法制报》开设专版,公开发布候选对象的先进事迹,并在该报印制选票,组织社会公众投票。综合投票结果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综治办、省政法纪工委、省政法各单位、省公务员局的意见,初步确定了拟表彰对象。为确保受表彰对象经得起检验,省委政法委专门组成调查组,深入各地对拟表彰对象进行了明察暗访。经省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研究,确定了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和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为拟表彰对象。

近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确定新密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为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张慧等同志为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确定67个政法单位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166名同志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省委、省政府于11月5日发文对上述单位和同志进行表彰。

李承先说,这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是全省政法系统的优秀代表,集中体现了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的政治本色,体现了忠实履职、公正执法的为民情怀,体现了扎根基层、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体现了不畏艰难、不惧危险的英雄气概。他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展示了新时期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是全省政法系统学习的榜样和楷模。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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