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呼格吉勒图案已经立案进入再审程序。此消息一发布,顿时占据了各大媒体头条,围观者各种情绪有之。作为一个曾长期关注呼格吉勒图案的法律工作者,一是对此案进入再审倍感欣慰,二是对呼格吉勒图的遭遇不胜嘘唏,三是对此案的造成充满愤懑。但作为法律工作者的思维惯性,理性告诉我,不能仅满足于作情绪宣泄者,还应该作些“专业上的思考”。
第一个问题,此案为何拖了九年之久才宣布进入再审。据媒体报道,呼格吉勒图于1996年被执行死刑,2005年赵志红案案发,“一案两凶”问题逐渐浮出水面。赵案案发至今已有九年之久。为何要拖这么长的时间进入再审,这是围观者要问的第一个问题。有媒体甚至质疑此案复查遇到障碍和阻力。对此,最近内蒙高院院长胡毅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予以否认。个人认为,此案复查过程中即使没有遇到障碍和阻力,至少也是没有完全达成共识,各方结论并不太一致,否则难以解释。“一案两凶”,兹事体大,在当今社会对此不可能置之不理,早晚会要有结论。对此,我深信不疑。实际情况也印证了我的感觉。据胡毅峰院长介绍,内蒙方面早就对此案复查组成了专案组,此案一直在积极的复查中,而且其本人脑海中记得案件的每个细节。因此,尽管宣布进入再审的时间确实有些久,但话说回来,某种程度上这也体现复查程序的难度。为了保证复查结论的准确无误,万无一失,时间虽久了些,但也可以接受。毕竟,及时的“正义”未必就是真正的“正义”,迟到的正义未必就不是正义,尽管迟到的正义不是那么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