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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铁男贪腐案始末

发布时间:2014-12-11 09:38:30


2012年12月6日上午,《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在微博向中纪委实名举报现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涉嫌学历造假,巨额骗贷,对他人恐吓威胁等问题。

  针对2012年12月6日微博上《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实名举报现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涉嫌伪造学历、与商人结成官商同盟等问题,2012年,相关部门向媒体表示,上述消息纯属污蔑造谣。

  然而,事情在2013年出现转折。

  2013年5月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铁男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3年8月8日,中央纪委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铁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刘铁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及其亲属收受巨额钱物;违规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收受礼金礼品;道德败坏。刘铁男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铁男开除党籍处分;经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4年6月23日,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经依法指定管辖,由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铁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铁男利用其担任国家计委产业发展司司长、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司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4年9月24日8时30分,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刘铁男受贿一案。

责任编辑:李萌    

文章出处: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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