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为致富私下干起了“克隆”热销书的生意,结果因其属非法经营,触犯了刑律。近日,河南省新乡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克金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缓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
王克金是河南省新乡县的一位农民,2007年,他看到市场上一些书籍十分畅销,于是想自己做印刷业务。当年4月份,他先买了一台旧机器,在没有办理印刷业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办了一无证印刷厂,开始非法从事印刷业务。干了一年,生意越做越红火,今年4月份,他索性又购买了一台新胶印机,专门用来翻印市场热销的小故事、短信、笑话以及小说类的书籍。截止今年7月份,他共印刷了非法出版物14000多册。案发后,他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克金未经许可非法印制出版物,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但其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随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