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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法院积极参加全国法院新行政诉讼法培训

  发布时间:2015-03-13 15:35:33


    为全面学习和正确适用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于3月6—8日举办了新行政诉讼法视频培训班。我院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分管领导、行政庭全体同志及立案庭、审监庭、研究室等部门从事行政审判相关工作的人员共10余人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于3月6—8日举办了新行政诉讼法视频培训班。会后又进行了理论研讨。

    该次培训以深入了解修改行政诉讼法的背景、过程及立法中的争论焦点为主线,以认真领会新法的立法原意为目标,以重点关注修改条款和实践中的适用问题为切入点,对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作了全面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童卫东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赵大光等同志主讲了相关内容。

    学习培训后,我院及时召开研讨会,副院长任宗英参会并指出,《行政诉讼法》实施25年来首次修改,意义重大,最高法院对《行政诉讼法》的修法背景、立法理念、受案范围、当事人主体资格等贯彻适用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通过培训全面释解,预先研判,为进一步明确适用标准和统一裁判尺度打下扎实基础。从事行政诉讼立案的法官要结合这次培训,进一步强化学习,将《行政诉讼法》修改前后的法条内容进行比较学习,针对新法立法目的的变化、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把握、规章授权的组织可作为诉讼被告问题、复议机关做共同被告、管辖制度的改进、立案登记制的落实等诸多理论突破和规定创新等进行重点学习,进一步研究落实,进一步便民利民,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和专业技能。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领会培训内容、严格适用新行政诉讼法,推进行政审判工作取得新成果。

责任编辑: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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