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家事审判机制改革,在市中院的具体指导下,我们认真学习最高院、省高院的有关文件,认真落实市中院家事审判改革会议精神,努力更好地减少家庭纠纷给当事人带来的伤害,新乡县法院结合其他社会力量形成合力,成立家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将弥合感情、消除对立作为纠纷处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使当事人心平气和,最大限度地达到“案结事了”。
9月1日,省高院民一庭庭长刘天华、市中院何乃祺副院长一行在新乡县法院院长郭良豪的陪同下参观家事纠纷调解委员会下设的京华社区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工作室顾问全国人大代表、小冀镇京华社区党委书记刘志华专程迎接。
随着社会的迅猛发展,因家事纠纷引发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已经不容忽视。我院今年上半年以来受理的家事案件超过250起,这些案件的处理效果直接关系一个家庭的稳定。县法院积极探索新型处理家事案件的方式方法,尽力避免让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遭受“二次伤害”,激化家庭矛盾。由此,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应运而生。
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在案件来源上,首先由立案庭人员对前来诉讼的家事纠纷当事人征求意见,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案件引入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调解。如果案件调解成功,双方达成协议,将由法院立案庭出具调解文书,或由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如果调解不成功将引入诉讼程序。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在布置上,坚持以“和”为主旋律,以“情”为主调,采取“客厅家居式”的布置方式。改变传统的“坐堂问案”为“圆桌谈心”、设立心里疏导区,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家事案件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劝解,助推纠纷的化解。
前来参观的相关人员都表示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的做法给家事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缓冲区,是真正有益于家事纠纷解决的大善事。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建立健全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的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家事审判机制改革工作深入、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