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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法院加强廉政建设 层层谈话敦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6-04-01 10:11:35



     3月18日,新乡县法院召开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会议,全体党组成员参加。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郭良豪宣读了县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廉政谈话责任体系的规定》,县委、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廉政谈话的通知以及进一步开展廉政约谈的提示函。郭院长谈到,这一系列关于廉政建设的要求时刻警醒我们,廉政建设事关人民司法事业兴衰成败,为此我们务必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进一步增加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事关提高司法公信力、事关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郭院长要求必须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各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与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各部分负责人与各部门人员进行廉政谈话,要确保将廉政建设精神贯彻到每一个人。谈话时要做到“三个必讲”,即讲纪律,让谈话对象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讲问题,直言不讳地指出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讲要求,对问题整改的内容、时限、目标提出明确要求。

      人民法院司法廉政建设攸关人民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我们每一个法院人都要提高认识,努力塑造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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