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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法院到龙泉中学举行法制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6-04-06 10:40:03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法制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4月5日,新乡县法院崔纪元副院长一行来到到龙泉中学做法制宣传,龙泉中学初、高中2000名学生参加活动。

     本次宣传教育与学生特点相结合,充分考虑到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及理解能力、接受能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李文慧法官首先给大家介绍了“神秘高冷”的公检法机关的基本职责和基本工作流程,让大家了解到国家机器的基本运行。宣讲结合了一个个鲜活案例,讲解了涉及到“校园暴力”的法律基本知识、法律和学生的关系、如何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等问题。值得一提的是前阵子被炒得沸沸扬扬、引起社会广大关注的“掏鸟案”,李文慧法官耐心给同学们讲解了案情,消解大家心中的疑惑,并利用这个良好机会给大家普及了猎、捕国家保护动物触犯法律的知识。

     这次普法“进学校”活动是新乡县法院积极发挥能动司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益尝试,旨在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告诫青少年要避免大意、轻信、贪婪三大人生陷阱,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看成长之路的美丽风景。

      学生们表示参加这样的法制讲座很有意义,不但增长了法律知识,还有助于规范学习和生活行为,提升了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希望今后多有这样的机会。

责任编辑: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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