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生活,应相互尊重,相互理解,更应积极沟通,夫妻双方都应当为建立幸福美满的家庭关系而努力。某县的赵某因婚后与其丈夫出现感情摩擦,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赵某向法院称由于婚前双方接触时间较少,彼此相互了解不充分,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合,且丈夫婚后不务正业造成家庭不和谐。现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婚生子由赵某抚养,其夫依法承担抚养费。本院工作人员给当事人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并立即和赵某丈夫取得联系,通知双方当事人来本院调查此纠纷的详细情况。双方各说各的理,经过调解员分析指出了双方的错误,对夫妻二人展开批评教育:“你作为家庭的一名主妇,上有老下有小,两口子过日子,平时做事的方式方法不对,夫妻之间本来就应该有商有量的。”“其实离婚没有任何好处,正确处理夫妻关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法律面前夫妻的权利是平等的,你们应该给对方时间,遇到事情相互考虑。”“据了解,你们夫妻关系还有一定的感情基础,还没有发展到非离婚不可的程度,你再想离婚后你们的孩子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另一方面你的父母年龄也大了,又更加为你们着急,急坏了身体也不好。”这些话说得赵某直点头,夫妻双方表示日后遇事要冷静,克制自己,互相改掉坏脾气。就这样,一场即将恶化的婚姻家庭纠纷经过调解员耐心调解,夫妻双方终于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