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新乡县法院执行局干警韩高飞、马祥峰到被执行人单位外停车场查扣法院查封车辆。被执行人李某某得知执行干警来意后,直接跑进车辆,紧闭车门,拒绝出来,并电话联系家属。李某某家属赶到后,对执行法官进行谩骂,阻挠执行工作,并恶意煽动周围不明真相的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进行造成了巨大压力。此时,李某某的丈夫赵某出现,抢夺执行法官马祥峰手中的执法记录仪,场面一时几近失控。随后,执行民警一边向围观群众释法,现场宣讲老赖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一边联系领导,请求支援。围观群众在了解了真相后,都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谴责老赖一家的恶劣行为。随后,在市中院的统一调配下,卫滨区法院、红旗区法院及我院部分干警前来支援,稳定了现场局面,被执行人李某某被强制带离现场,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拒不执行判决不仅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亵渎了法律权威,而且不能及时到位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社会带来了极坏的影响。对于这一现象,新乡县法院一定迎难而上,勠力同心,切实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