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响应最高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号召,全面强化执行工作,新乡县法院下决心重点解决一批久拖不决的“老大难”执行案件。8月3日,烈日炎炎,新乡县法院的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和新乡市中院支援的法警们近四十人早早集结完毕,整装待发,前往新乡县刘店村的众旺纸制品有限公司原址强制执行被查封财物,新乡县法院常务副院长孟令启,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许斌亲临执行现场。
位于新乡县刘店村的众旺纸制品有限公司属于村办企业,2007年左右以融资、集资、高息为噱头先后向孙某某等七人处拿到78万元款项。后该公司经营不畅,迅速倒闭。2009年,申请人孙某某等7人持民事调解书来新乡县法院立案申请执行。法院依法对众旺纸制品有限公司的库存商品和机器设备查封、评估、拍卖。同年9月,该公司抵债物品依法流拍,流拍价49万余元,经过协商,各申请人同意以物抵债,即众旺纸制品有限公司的抵债物品已经属于7名申请人。但是,在法院的执行过程中,众旺纸制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极力不配合,不让拉走财产,并且村委会与其利益纠葛复杂,以维护稳定等缘由“非暴力不合作”对待法院的执行工作,再加上一些不明事情原委的群众被个别别有用心的人恶意煽动、挑唆,聚众抗拒执法,甚至用土封门,执行工作几乎陷入僵局。
法院的执行裁定书落实不了,久拖不决,被迫成为“法律白条”,给执行工作的推进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负责此案的法警大队副政委赵庆沸多年来协调、沟通多达五、六十次,几乎跑断了腿、磨破了嘴,千方百计想要解决案子,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多种原因未能成行。
结合最高法院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的部署,新乡县法院针对此案执行中的问题多次研究、制定方案,顶住压力,迎难而上,下决心、强力度清理多年积案。我们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增派人手,开展大规模的强制执行活动。执行过程中,干警们讲究执行方法,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共执行水墨三色印刷机等22件物品,以强有力的工作力度和果敢的气魄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在场的申请人激动的说,法律终究是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要坚信法治的力量。在7年中为了此案无数次奔波的执行干警红了眼眶,多年的工作终于有了结果,个中艰辛和委屈有了交待。
今后,新乡县法院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执行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穷尽手段缓解执行难,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