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两学一做”活动,8月10号下午,新乡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书香带领全院干警,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且深刻地解读了《条例》,号召全院干警时刻把《条例》铭记在心,恪守条例,严于律己,绝不作出违反党纪党规的事情。
黄书香特别强调,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在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因此,要时刻用党纪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人民的发展为核心的思想;切实做到《条例》在心中落地生根,坚持党性毫不动摇。
通过学习,干警们深刻认识到《条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干警们纷纷表示,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